21日,山西省工商局发布消息,省工商局经检总队从接到举报到现场核实,从立案调查到结案处罚,并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在不到十个工作日内成功查处了两起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案,现已结案并作出处罚决定。因两个当事人涉嫌构成犯罪,已依法移交公安机关。1...
21日,山西省工商局发布消息,省工商局经检总队从接到举报到现场核实,从立案调查到结案处罚,并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在不到十个工作日内成功查处了两起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案,现已结案并作出处罚决定。因两个当事人涉嫌构成犯罪,已依法移交公安机关。
12月6日、7日,省工商局经检总队与公安机关联手端掉一特大制售假冒润滑油黑窝点,现场查扣标有 "长城"、"昆仑"等多种注册商标的润滑油、防冻液桶约3.1万只、成品油62桶、包装纸箱2400个,并查扣用于制造假冒润滑油的工具,就地封存各种润滑油桶1744桶(内装原料油,每桶200公升)和一条流水线设备。在该公司蓝海汽配城租赁的商铺内,查获各种润滑油911桶、不冻液23桶。省工商局已依法做出没收其制售的假冒润滑油、包装容器、生产工具,并罚款15万元的处罚决定。
为追查假冒润滑油的流向,工商和公安执法人员继续深入调查,发现万水物贸城有一户较大的经销商,从该公司购入大量润滑油。经查,当事人靳某,自2009年以来,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自行命名鑫润达润滑油经销部,并以此名称在太原市新万水物贸城销售润滑油。2009年8月,超强公司告知当事人其公司生产的"长城"、"昆仑"等品牌润滑油不是原厂生产的,而是超强公司自己生产的润滑油。在利益的驱动下,当事人明知其销售的润滑油是侵权商品,仍然继续销售。截至检查之日,在位于南堰村当事人的库房中发现还未销售的侵犯"长城"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润滑油37桶(170kg/桶)、侵犯"昆仑"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润滑油22桶(170kg/桶)。省工商局已按照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及《商标法》的规定,没收侵权产品并罚款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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