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当前位置:首页>>行业资讯>>动态

财政部:将对部分成品油征收进口环节消费税!涉润滑油基础油?

来源:互联网   2021-05-15

  据财政部官网5月14日消息,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对部分成品油征收进口环节消费税的公告》称,为维护公平税收秩序,根据国内成品油消费税政策相关规定,现将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对归入税则号列27075000,且200摄氏度以下时蒸馏出的芳烃以体积计小于95%的进口产品,视同石脑油按1.52元/升的单位税额征收进口环节消费税。

  二、对归入税则号列27079990、27101299的进口产品,视同石脑油按1.52元/升的单位税额征收进口环节消费税。

  三、对归入税则号列27150000,且440摄氏度以下时蒸馏出的矿物油以体积计大于5%的进口产品,视同燃料油按1.2元/升的单位税额征收进口环节消费税。

  四、本公告所称视同仅涉及消费税的征、退(免)税政策。

  五、本公告自2021年6月12日起执行。

  LubTop快评:本次政策涉及海关税则号列27150000,产品名称:以天然沥青等为基本成分的沥青混合物。产品英文名称:Bituminous mixt. based on natural/petro.bitumen or mineral tar/pitch。并不是与润滑油相关的基础油矿物油(海关税则号列:2710199400)。


更多资讯,欢迎扫描上方二维码关注中国润滑油信息网微信公众号(sinolub)


相关资讯
关于中国润滑油信息网
中国润滑油信息网是润滑油门户, 润滑油奥斯卡LubTop总评榜主办方,提供汽车润滑油、工业润滑油以及基础油最新行业资讯、润滑油品牌招商代理,为汽车车主和工业设备用户提供各种润滑油脂、工业油、机油品牌的用油知识。